建筑学院全面落实合作企业的办学主体责任,创新办学体制,实行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与东莞市建设科学研究所、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5家单位组成理事会。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选派院长,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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