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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1 点击:[]

附件1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评

组织名称:建筑学院学生会

自评公开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9IDzsJ1Q-Ymu7JhzuiXDA

项目

自评

佐证材料

(自评表和以下材料合成1个PDF文件

交至校团委)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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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1.学生会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能简介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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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1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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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2.学生会全体人员名单(含政治面貌、职务、年级、综合测评成绩)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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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2

5.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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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2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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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2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学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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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2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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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3.学生会章程

佐证4.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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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5.学生代表大会新闻报道

10. 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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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6.专题新闻报道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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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7.述职评议文件

12. 党总支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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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8.党总支会议纪要

13. 明确1名团总支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聘任团总支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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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9.秘书长、指导老师名单

 

 


附件2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

深化改革自评佐证材料

 

 

 

 

 

 

 

填报人:      杨小洪        

填报时间:   2021  年   11   月   4  日


1.建筑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能简介................1

2.建筑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3

3.建筑学院学生会章程..................................5

4.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5

5.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新闻报道.......................14

6.建筑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20

7.建筑学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文件...............22

8.建筑学院党总支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会议纪要.............................................26

9.建筑学院学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聘书..................30

 

 

 


佐证1

建筑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能简介

 

一、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图




 

 

二、学院学生会部门职能简介

办公室:

学生会办公室是连接校院以及各部门的信息枢纽。积极上传下达各项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各项对接的工作任务。

1、负责制定和汇总院学生会相关工作计划,协助主席团实施考核制度,落实从严治会制度,为学生会成员学年考核、评奖评优提供依据。

2、负责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如记录办公室物资采购、借用情况,做好工作例会纪要,用印申请,文字、影像资料存档等。

3、完成党团组织、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负责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工作。

5、负责做好团学自通讯录,及时更新变更内容。

6、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及时向学生会各部门传达相关工作部署。

7、征文比赛等活动策划。

文体部:

负责组织落实校院两级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文体特长的同学,代表学院参加相关文体类竞赛;定期举办学院特色文体活动,营造活跃的运动氛围,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树立积极锻炼的良好生活理念。

活动包括:

  1. “麒麟杯”篮球比赛

  2. 荧光夜跑,草坪音乐节

  3. “匠心杯”羽毛球比赛

  4. “建院杯”三人篮球赛等文体活动

学习部:

  1. 负责严格抓落实校风班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负责定期组织院学生会全体成员集中学习最新文件精神,提高政治觉悟,率先理解上级相关政策理论。

    3、负责定期开展在校学生学习情况调查,及时向学院反映问题,及时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上的困难。

    4、负责搭建与信仰对话、灯塔学习会、专题座谈会、校辩论赛、朋辈学业互助等学习交流平台,促进校内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

    5、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佐证2

建筑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年级

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内排名*

是否存在

不及格情况

职务

1

陈灿健

共青团员

20

9/53

主席团成员

2

卢苡璇

共青团员

20

4/53

主席团成员

3

韦顺兴

共青团员

20

4/53

部门负责人

4

李慧琴

共青团员

20

4/53

部门负责人

5

甘春焕

共青团员

20

4/53

部门负责人

6

刘耀辉

共青团员

20

2/53

部门负责人

7

赵素柳

共青团员

20

4/53

部门负责人

8

吴泽冰

共青团员

20

18/64

部门负责人

9

刘海滨

共青团员

20

17/53

部门负责人

10

雷岩生

共青团员

20

4/53

部门负责人

11

张欣琳

共青团员

20

3/72

部门负责人

12

蔺泽祥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13

陈慧茹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14

陆思钜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15

郑磊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16

蓝应晓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17

陈辉梅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18

黄宏盟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19

许妙佳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20

陆春辉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21

孔木荣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22

江婷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23

吴承谦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24

莫欣怡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25

黄莉婷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26

伍业坚

共青团员

21



工作人员








*最近一学期/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新生不需填写)

 

 

 

 

 

 

 

 

 

 

 

 

 

 

 

 

 

 

 

佐证3、4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章程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是建筑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建筑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二)在建筑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指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是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建筑学院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次。特殊情况,经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个学期。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以下原则产生代表:

(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专业班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班级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九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筑学院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委员会须由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须由建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建筑学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建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人,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可聘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根据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一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配合指导学生会的学院团总支书记,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需接受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校学生会指导。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学院学生会协助学生会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第十四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每年至少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等形式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接受校学生会考核

 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学生,应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十六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遴选工作要面向广大同学,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团总支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七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十八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坚持党总支的全面领导,定期团总支、校学生会汇报生会工作,重要事项校团委研究决定。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共同研究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总支报告。

第十九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应积极配合学院团总支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由学院党总支学院团总支等共同参与。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奖评优、评测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

1.学生会工作人员须在10-15天期间内向学生会主席团递交书面退会申请表,结合主席团、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谈心谈话等结果,向学院团总支请示。经学院团总支同意,方可退会。

2.确认退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离会时,上交有关工作证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章程自20211027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佐证5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新闻报道

 

1、建筑学院学会2021年10月27日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https://mp.weixin.qq.com/s/c-7-pGUjX-WKT4njO5HCAQ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新闻稿

2021年10月27日晚上19点30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召开了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参与此大会的领导嘉宾有学校团委书记、校学生会秘书长范军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颜新宁党总支副书记吴戚武校团委老师、校学生会副秘书长殷凯晴学院团总支书记杨小洪辅导员李欣妤刘子瑜出席了会议,学生代表共100名学生着正装出席。

大会分为十个部分,会议伊始,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大会将在庄严肃穆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首先由党总支副书记吴戚武老师和校学生会委员刘志斌同学宣读关于同意召开建筑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批复。随后校团委书记范军致辞,她向大会的召开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充分肯定了建筑学院学生会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紧接着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颜新宁致辞,他提出四个希望:一是希望学生会能持续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二是希望各个代表要有奉献精神,真心服务同学,提高服务同学的意识;三是希望广大团员争做走在前面的奋斗者,牢记初心,听党话,跟党走;四是希望广大青年作“五有”人才,勇担时代重任。

吴戚武书记致辞

刘志斌同学致辞

校团委书记范军致辞

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颜新宁

随后,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章程》,接着建筑学院第四届学生会执行主席陈晓萍同学上台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建筑学院过去一年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

接下来进行会议的选举议程,建筑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的竞选,孔德权、卢苡璇、朱丽艳、许浩棉、刘志斌、陈灿健、陈思容、郑磊、赵子怡等九名候选人依次亮相,进行竞选宣言。随后,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九进七投票,选举了孔德权、卢苡璇、朱丽艳、许浩棉、陈灿健、陈思容、赵子怡七名当选学生会委员会。选举第二环节,进行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竞选,一百名学生会成员进行票选,最后由杨小洪老师宣布票选最终结果,在庄严的选举中产生了第五届主席团执行主席,为陈灿健和卢苡璇两位同学。

团总支书记杨小洪老师

提案答询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反馈提案处理、落实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整体情况,接着团总支书记杨小洪老师学生的建议提案进行答询,并为优秀提案获奖者进行颁奖,肯定了同学们的提案并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

最后团总支书记杨小洪老师作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往届学生会的优秀表现和所做的贡献以及对新一届的学生会给予深厚的期望,并鼓励新一届学生干部保持积极性,提高执行力,勇于创新,敢于提建议。最后所有与会人员起立,在嘹亮的团歌声中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落下帷幕。 大会现场

此次大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让学生参加政治生活,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为建筑学院增添新的血液,相信大家共同努力下,学生会将会不断绽放蓬勃生机。

 

 

佐证6

建筑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建筑学院学生会2021年进行两次学生会工作人员全员培训会:

1、2021年5月10日

https://mp.weixin.qq.com/s/qRJ8tHyEqtsMt5sMpz5dvQ

 

1、2021年9月8日

https://mp.weixin.qq.com/s/YnCwQW0cw0BAItBeqUhFzQ

 

 

 

 

佐证7

建筑学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oNIO7NPvgBjGM1y-_Yt8g

 

 

 

 

 

 

 

 

佐证8

党总支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纪要

 

 

 

 

 

 

 

 

 

 

 

 

 

 

 

 

 

 

 

佐证9

建筑学院学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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